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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级和留级的学籍该如何处理?
答:这个没有全国统一规定,《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已授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中小学生跳级和留级等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管理办法。需要说明的是,学籍系统具备相关处置功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省学籍管理的具体规定设置地市、区县的处理权限。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促进每一名学生的健康成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探索建立和规范学生跳级或留级的工作机制,指导地市和区县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当然,义务教育属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平等、公平、强制等特征,所以原则上不鼓励留级、跳级。留级、跳级问题属于具体的学生管理问题,是学籍异动,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留级、跳级的条件和办理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规定。
小学阶段转学
一般是所在地片区范围内的学校,如果不招人的话,就是由教委指派,指派到哪里就**去哪里,不能变。没有房子的,部分地区也同意按照所在地的租房合同指派学校。
小学转学需自行联系转入校、转出校,并报转入校记备案,具体问题教科。据《天津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确因户籍变更等情况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孩子转学怎么办理,转入学校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天津市学校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六年级不得转学。
由户籍地委指派时,对于市内六区户籍的情况是:分配的学校通常是当年小升初过程中实际招生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的学校,也有可能是的学校。所以对于成绩的学生家长来说建议先联系学校是否接受再买房!
非市内六区户籍的情况:目前大部分郊区的初中转学都是转籍所在片区对应的初中。
同时对于非市内六区的中考学生来说,只能选择对应的高中就读!拔尖的学生也可能会去市内六区的高中,会有成绩录取的名额。